人物:陳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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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簡介
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1425—1479 【介紹】: 明山東長清人,字廷張。天順元年進士。授御史,出按南畿浙江,劾贓吏四百余人,時人稱為鐵御史。成化中遷左僉都御史,總督漕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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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綱(15世紀—1478年),字廷張,山東長清縣人。
明朝官員,同進士出身。
天順元年(1457年),李綱中進士、授監(jiān)察御史,歷按南畿、浙江等地,彈劾浙江贓吏四百馀人,人稱“鐵御史”。
隨后奉召編集陜西延綏土兵,回朝后授太仆寺少卿,巡查京畿馬政。
成化十三年(1477年),升任右僉都御史、左僉都御史,督查漕運,與平江伯陳銳共事。
次年去世,皇帝特命賜祭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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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1433—1515 【介紹】: 明山西陽曲人,字朝用。成化五年進士。正德初累官戶部侍郎,以不附劉瑾,被逮下詔獄,罰輸邊米、除名。后起為右都御史,以南京戶部尚書致仕。有《玉雪遺稿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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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縉(1442年—1524年),字朝用,號玉雪,山西太原府陽曲縣人。
進士出身。
天順六年(1462年)中式山西鄉(xiāng)試第二十六名舉人。
成化五年(1469年)登乙丑科進士。
知鈞州,丁母憂,服闋,補滄州,擢南京工部都水司郎中,出為浙江杭州府知府,在任八年,弘治六年八月升山東布政司參政,同年秋黃河決口,輔助平江伯陳銳、都御史劉大夏治水有功,升通政司右通政,管理河道。
十三年(1500年)八月,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、巡撫保定等府兼提督紫荊等關(guān)。
十四年四月升右副都御史、巡撫宣府,十一月改任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等處都御史。
正德元年(1506年)五月,升任戶部右侍郎,十二月轉(zhuǎn)左侍郎。
官至南京戶部尚書。
六年八月復(fù)任都察院右都御史、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等處地方。
七次上章乞休,九年九月以南京戶部尚書致仕。
晚年居于滄州。
嘉靖三年(1524年)六月卒,享年八十三。
墓在今滄州張家墳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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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1450—1516 【介紹】: 明浙江鄞縣人,字志仁,號麟洲。楊守陳子。成化十一年進士。歷仕湖廣、山東副使。弘治七年河決張秋,宦官李興等以治河為名,威虐百姓,縶辱按察使。茂元上疏乞召還李興等,反為興等誣陷下獄。山東父老遮道訴茂元冤。旋得言者交章救,謫長沙同知。后遷廣西參政,正德中劉瑾索賄不予,勒令致仕。謹誅,起復(fù),官終刑部侍郎。
甬上耆舊詩·卷十二
字志仁。
生能視烈日,久不眩。
六歲所讀書,一過即誦。
客或指銅爐使作破題,應(yīng)聲曰:范金以為體,然火以為用。
及長,策名俱高等。
授刑部曹,善執(zhí)法。
尚書林公聰倚以為重,凡事關(guān)會鞫,俱使兼理,人稱為掌三法司。
同曹主事楊仕偉以事忤汪直,誣坐受賄,徵其贓。
仕偉廉不能輸,同曹斂手莫敢顧,公獨為代輸,且手署曰:刑部主事楊茂元俸銀十兩。
直見之,詫曰:此人大好膽氣。
仕偉遂得白。
出慮江南囚多,釋冤獄。
后曹錄其論,奏為式,由郎中遷湖廣副使。
弘治二年,改山東,適河決張秋,公乃陳三事各一疏合上。
其一言天下事任專則功成,官多則民擾。
今河決張秋,事誠至急。
皇上既命都御史劉大夏來治,復(fù)遣太監(jiān)李興、總兵平江伯陳銳同治之。
以張秋方掌地,而三大臣群聚于此,費用萬億,此可寒心。
臣聞各官初至,祭大河之神,天氣陰晦,帛久不然。
及將焚,忽結(jié)為人形,面目畢具,萬人驚駭。
此神明特垂警戒。
乞朝廷將太監(jiān)總兵取回,獨用大夏。
蓋大夏不妄費財,不攜妻子,不憚勞苦。
若朝廷專其任,重其權(quán),自可責(zé)以成功。
且水陰象也,欲消其變,宜嚴宮禁,重邊防。
近聞后戚家威權(quán)太盛,其假名號橫行河道間,不可勝數(shù),乞稍裁抑。
況運道未通,外敵不知,國家有十年之積,恐生覬覦。
宜嚴加堤備,庶使地變可消。
后又陳治河諸策,乞命廷臣會議。
其二言:近聞明旨,訪求天下畫工赴京供奉。
臣謂自皇上御極,收用名賢,罷傳奉之官,塞寶石之門,絕四方貢獻,出奇禽異獸于外。
時俱謂堯、舜復(fù)生。
今甫七八年,而明詔及此,使人得窺圣心所向,此魏徵所以獻十漸于太宗也。
乞皇上挽初心,卻小僻,收渙汗于既頒,天下幸甚。
其三言:山東連年旱澇相仍,差科繁童,民至不能堪。
近又差都知監(jiān)右監(jiān)丞李全前來鎮(zhèn)守,加派供給,將何所出?
況朝廷設(shè)官,可謂極備,不知此鎮(zhèn)守復(fù)理何事?
乞皇上即將李全取回,以蘇民困。
三事前后數(shù)千言,后家憤甚。
興銳亦指疏中焚帛數(shù)語,斥為妖言。
詔遣錦衣百戶胡節(jié)檻系如京。
所至民遮路哭,節(jié)馬至不前。
及陛見,公挺身跪,不伏。
上大怒,命系錦衣獄。
而胡節(jié)獨入,與諸中官泣白公冤,且具言遮道狀。
諸中官俱心動,為之解。
上亦察其忠,謫同知長沙。
其后河治一如公所策。
論者謂公三事疏與文懿講學(xué)聽政疏義相表里,而剴切過之,若公可謂不負君父者也。
公在官,數(shù)以疾乞身,不許,歷遷廣西參政。
時逆瑾擅命使御史出查盤取賂,人謂公若以千金饋御史可免禍。
公曰:千金非盜官帑,則下剝民脂。
以此自救,是畏無妄之災(zāi),而顯犯有名之律,某誓死不為也。
瑾遂勒公致仕。
公以書寄子曰:昔求之不得,今不求而得之,喜可知矣。
即日買舟歸里。
瑾誅,起遷副都御史,撫貴州,討平篁子坪諸苗。
再晉南刑部侍郎,卒于官。
公為人強介獨立,見義輒赴,毅然不可回。
性孝友天至志成,文懿所未行。
拓始祖及五世祖墓地,樹碑益田。
從弟二人早孤,以文懿所授田分給之,撫恤終其身。
值大父母、父母諱辰,必齋素,盡日往吊。
有喪者之家,雖數(shù)十里不煩其飲食。
諸嘉言行,不能盡載。
所著有麟洲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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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茂元(1450年—1516年),字志仁,號麟洲,浙江鄞縣(今寧波)人,進士出身。禮部尚書楊守陳之子。成化十一年(1475年)登乙未科進士,授刑部主事,歷任刑部郎中,成化二十三年(1487年)出為湖廣按察使副使,改山東副使。弘治七年(1494年)治理黃河決口,因與中官對抗被彈劾,明孝宗下詔逮捕。當(dāng)?shù)匕傩照诘涝V節(jié),乞求歸還。朝議上,楊茂元堅持不跪,明孝宗大怒,置之入詔獄。當(dāng)?shù)匕傩斩啻卧V冤,加上言官論救,改為長沙同知,之后謝病歸還。數(shù)年后,起用為安慶府知府,升廣西左參政。正德四年(1509年)劉瑾派監(jiān)察御史孫迪索賄不成,被勒令致仕。劉瑾被誅殺后,起任為云南左布政使,再以右副都御史擔(dān)任貴州巡撫,改負責(zé)南京都察院,官至刑部右侍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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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介紹】: 明山東諸城人,字懋實,號月林。嘉靖二十九年進士。由行人擢刑科給事中,以上疏言事斥革為民。萬歷間擢左副都御史,陳吏治積弊。內(nèi)閣首輔張居正死后,奉旨偕中官張誠往江陵籍沒其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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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蕣(1516年—1585年),字茂實,號月林,山東諸城,進士出身。
丘蕣自幼家貧,篤行好學(xué)。
嘉靖二十二年(1543年)舉鄉(xiāng)試第二,嘉靖二十九年(1550年)殿試中進士,為行人司行人。
嘉靖三十三年,升刑科給事中。
嘉靖三十四年七月,倭寇六七十人在道路上流竄搶劫,從太平府朝南京進犯。
南京兵部尚書張時徹等人關(guān)閉城門不敢出戰(zhàn),兩天后離開。
給事中、監(jiān)察御史紛紛彈劾張時徹等守城官員罪過,張時徹上疏解釋,詞語多閃爍言辭。
丘蕣上疏彈劾其欺騙,張時徹和侍郎陳洙被罷免。
當(dāng)時嘉靖帝長期不視朝,而嚴嵩掌控國事。
丘蕣彈劾大臣獨斷,朝綱廢弛,招致嚴嵩忌恨。
不久,他彈劾嚴嵩黨羽、寧夏巡撫謝淮、應(yīng)天府尹孟淮貪婪,謝淮被罷免。
同年,嚴嵩亦被罷免,丘蕣彈劾從嚴嵩處晉升的順天巡撫徐紳等五人,嘉靖帝罷免了其中三人。
嘉靖四十年,擔(dān)任戶科右給事中。
嘉靖四十一年,任禮科右給事中、刑科左給事中、兵科都給事中。
彈劾南京兵部尚書李遂、鎮(zhèn)守兩廣平江伯陳王謨、錦衣衛(wèi)指揮使魏大經(jīng)等人貪污求晉升,后下吏部考察,陳王謨被革職。
不久,又劾罷浙江總兵官盧鏜。
當(dāng)時蒙古進犯通州,總督楊選等人被逮捕。
在蒙古撤退后,丘蕣率領(lǐng)同僚陳述善后事宜,并指出邊疆防衛(wèi)弊端。
嘉靖帝認為丘蕣不早彈劾楊選,罰六十杖刑,斥為民,其馀官員被貶邊疆或雜職。
丘蕣歸鄉(xiāng)時,只有一篋衣服,一束圖書而已。
隆慶初年,起為禮科給事中,他沒有赴任。
隨后,擢南京太常少卿,進大理少卿。
因病罷免。
萬歷帝即位后,官員交相推薦。
張居正認為丘蕣的行為是「怪行」,「非經(jīng)德也」,竟不予召用。。
張居正死后,萬歷十一年(1583年)秋,起丘蕣為右通政。
還未上任就被擢為左副都御史,坐一柴車赴任。
在入朝后,陳述吏治積弊八件事情。
他隨后上疏,稱當(dāng)時給事中魏時亮、周世選,御史張槚、李復(fù)聘因忤逆高拱被貶,文選郎胡汝桂以忤尚書被傾,應(yīng)當(dāng)甄別錄用。
御史于應(yīng)昌誣陷劉臺與王宗載同罪,王宗載被戍變而應(yīng)昌沒有罷官。
勞堪巡撫福建,殺侍郎洪朝選。
御史張一鯤監(jiān)應(yīng)天鄉(xiāng)試,王篆子王之鼎藉機中式。
錢岱監(jiān)湖廣鄉(xiāng)試,先期請張居正少子就試,恰逢張居正去世,遂私自選擇王篆子王之衡中式。
曹一夔身居監(jiān)察院,盛稱馮保為顧命大臣。
朱璉則結(jié)馮保為父,游七為兄。
此數(shù)人,應(yīng)當(dāng)重新定位,才能整治朝廷綱。
不久,他升任刑部右侍郎;萬歷帝起用魏時亮、周世選、張槚、李復(fù)聘、胡汝桂,削于應(yīng)昌、勞堪、張一鯤、曹一夔、朱璉籍,貶錢岱三級。
不久,跟隨中官張誠前往張居正家抄家。
五月初五至江陵時,張家已餓死十馀口人。
官員至張家錙銖必究,取出黃金萬馀兩,白銀十馀萬兩,所得財產(chǎn)尚不及預(yù)計的二十分之一。
丘蕣不滿意,還要張家招出寄存宅外的二百萬銀兩,拷問當(dāng)中,張居正之子張敬修不勝苦刑,“自誣服寄三十萬金于(曾)省吾、(王)篆及傅作舟等”,后自縊身亡。
張敬修死前留下一封血書,指責(zé)邱蕣等人“含沙以架奇禍,載鬼以起大獄,此古今宇宙稀有之事。
”還直呼“邱侍郎”是“活閻王”,“奉天命而來,如得其情,則哀矜勿喜可也,何忍陷人如此酷烈!
三尺童子亦皆知而憐之,今不得已,以死明心。
”于慎行曾給辦案的邱蕣寫信:“當(dāng)其柄政,舉朝爭頌其功而不敢言其過,今日既敗,舉朝爭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,皆非情實也。
……又江陵太夫人在堂,八十老母,累然諸子皆書生,不涉世事,籍沒之后,必至落魄流離,可為酸楚。
”勸他不要公報私仇。
丘蕣返京后,擔(dān)任刑部左侍郎,增俸一秩。
之后改為南京吏部尚書,萬歷十三年十二月,卒于任內(nèi)。
贈太子太保,謚簡肅。
他的清廉、氣節(jié)為當(dāng)時輿論所稱贊。